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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14-06-25 来源 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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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成都市水污染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修改及我市实际,我们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实地查看了解情况、组织部门座谈,听取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相关建议等方式,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进行了思考。
  一、都江堰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基本情况
  (一)都江堰市所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敏感性
  都江堰市处于成都平原西北边缘,成都凹陷向龙门山褶皱过渡地带,市内河流众多,水网覆盖率高,属岷江和沱江水系。岷江自阿坝州进入都江堰市,在都江堰鱼嘴被分为外江和内江,内江又分为蒲阳河、柏条河、走马河、江安河(其中蒲阳河属沱江水系),外江为都江堰泄洪河道,分流后形成黑石河、沙沟河。这些河流是都江堰灌区的主干,经散流分岔延伸出许多支流,组成纵横交错的自流灌溉网络,灌溉着川西平原上的千万亩良田,是成都及川西平原工业、农业、环保、生活等的重要水源。都江堰是保障成都平原上千万人饮用水供应和饮水安全的关键区域,水源保护、水源涵养和旅游发展区的面积占66%。不仅是成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也是世界遗产保护地和水源涵养地,承担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功能,为下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紫坪铺库区水源保护、成都市应急水源及流域水环境保护极为重要
  紫坪铺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77米(海拔),坝高156米,总库容11.12亿立方米,全年可向成都市提供3.1-4.0亿立方米供水量,基本满足成都市的工业及生活用水需求。成都市应急水源蓄水达620万立方米,能保证特殊时期成都市、都江堰市主城区3-4天的应急供水需求,进一步增强了都江堰灌区渠首配水功能,而柏条河、徐堰河直接为成都六、七水厂提供饮用水源。
  (三)目前我市与上下游地区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调查,岷江流域都江堰市上游阿坝州汶川县,省政府及环保部从2010年开始就对该县实施生态补偿,其中:2010年3100万元,2011年2600万元,2012年2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程。都江堰市下游郫县,成都市政府2011年、2012年对该县分别实施生态补偿6000万元和8000万元,主要用于成都市自来水六厂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这两个区域与都江堰市一样都处于岷江流域、都承担成都平原及下游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的重任,然而都江堰市的区域位置和战略重要性以及所作出的贡献均超过汶川县和郫县,但并未实施生态补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水环境保护制约了经济发展
  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必须担负起减少污染排放总量、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重担,不得不限制企业的进入和发展规模,造成了我市入驻项目少、不少项目想来而来不了的局面,并对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企业进行搬迁或拆除,使我市的经济发展受到了明显制约。比如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大橡胶(深圳)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如果入驻将会解决上万人的就业问题,总投资金额预计达149.7亿元,工业年产值达449.1亿元,地方税收将增加89.7亿元,因不符合水环境保护要求,被都江堰拒之门外,我市丧失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又如柏条河、走马河、岷江为下游地区的饮用水源,其在我市境内的长度约48公里。若以河流沿岸两侧50米范围内无排污口计算,则有4.8平方公里土地因饮用水源地保护而不能使用,按我市土地上市交易基准地价120万元/亩计算,则因河流两岸土地不能使用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达86.4亿元。
  (二)次生灾害对水源保护的影响
  “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地震,对我市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沿山乡镇的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岩体松动,滑坡体堵塞河道,原有水土保持设施大部分严重受损;同时由于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对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暂无估量,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汛期河流水质浊度陡升,饮用水供应进口浓度达标压力大。
  (三)饮用水源保护监管难度大
  目前,我市范围内划定了5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15个建制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正在划定成都市自来水六、七厂的准保护区,涉及我市天马、胥家、崇义、聚源四个乡镇、38个村、270组、67056人,估算划定面积为30.56平方公里。灾后重建我市财政资金负担巨大,加之我市因保护生态工业发展受限,因此受资金困扰,无法及时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无关的设施拆除,也无法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全市供排水系统整改工作尚未完成,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建设仍需完善。
  此外,虽然紫坪铺水库和成都市应急水源至今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未对其进行“饮用水水源”界定,但实质上仍是我市乃至成都平原的重要饮用水源。紫坪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域涉及龙池、紫坪铺2个镇8个村37个组4897人,面积22660亩。成都市应急水源涉及紫坪铺镇2个村9个组1220人,面积约1平方公里。库区周边环境监管难度较大。一是紫坪铺库区涉及跨行政区域、流域,上游汶川境内的寿溪、百花沟、渔子溪三大主要支流周边存在工业企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一旦污染源进入水库将会使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岷江上游为自然灾害多发区,对水库水质存在潜在环境安全风险。三是如遇大雨将会造成农村面源污染,大量的地表层土将被冲入库区,可能会造成农药、化肥污染,库区水质中浊度、总磷、总氮等指标会有超标的可能。四是都汶公路和国道317线多次跨越岷江,加之都汶高速跨库区大桥南北贯穿紫坪铺水库,道路上的运输车辆对水库存在安全隐患。五是成都市应急水源临近国道317线,且周边无隔离措施,水源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和风险。
  三、建立补偿长效机制,促进水源有效保护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建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合理、量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因此,各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省、市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偿机制:
  (一)加快建立“环境财政”。把环境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优先支持流域性重点环保项目,加大对流域性污染防治。
  (二)完善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增收生态补偿税,开征新的环境税,增加水资源税,进一步调整完善水资源税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路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整治的投资。
  (四)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培育水资源市场,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环境要素的价格真正反映它们的稀缺程度,可达到节约水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双重效应。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水资源取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的交易机制。
  (五)积极争取和推动上级和下游地区建立对都江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机制。要从民生问题、水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不同角度和渠道向上级提出建议,争取从省、市公共财政支出中每年列支一定的生态补偿经费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
  就目前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1、紫坪铺库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对紫坪铺库区都江堰区域小流域整治、8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2镇8村1878户4634名农民予以补偿等,每年转移支付4300万元。
  2、成都市应急水源保护的补偿。对水源地采取隔离措施、工程维护与维修、周边环境监管、水质监测等,每年转移支付1000万元。
  3、都江堰市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补偿。一是对都江堰市平原区九条河流综合整治,每年转移支付6466万元。二是对青城后山味江河、虹口白沙河、龙池龙溪河等山溪河流域三产业生活污染源综合整治、河道疏浚及堤防新建和维修加固,每年转移支付6500万元。
  饮用水水源地对于社会民生的影响是直接而重大,水源保护工作更是任重而道远。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重大水环境事故不仅使地区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对都江堰市保护水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只有依靠一整套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对其严格、长期坚持实施,才有利于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有利于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更加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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